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分期还款协议的,发卡银行及其发卡业务服务机构应当停止对该持卡人的催收,持卡人不履行分期还款协议的情况除外。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命令发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其2011年第2号令,该令涉及一项重要的金融监管措施。
商业银行监督管理办法70条内容
法律分析:《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70条可以适用于逾期一次偿还不了的人,但是必须要征得发卡行的同意才可以,逾期时间过长经催收拒不还款的,还涉嫌违反刑法规定。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第七十条 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内容应当至少包括:
(一)欠款余额、结构、币种;
(二)还款周期、方式、币种、日期和每期还款金额;
(三)还款期间是否计收年费、利息和其他费用;
(四)持卡人在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相关款项未全部结清前,不得向任何银行申领信用卡的承诺;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六)与还款有关的其他事项。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分期还款协议的,发卡银行及其发卡业务服务机构应当停止对该持卡人的催收,持卡人不履行分期还款协议的情况除外。达成口头还款协议的,发卡银行必须留存录音资料。录音资料留存时间至少截至欠款结清日。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命令发布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其2011年第2号令,该令涉及一项重要的金融监管措施。这份名为《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的法规是在2010年7月22日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00次主席会议中获得通过的。该法规的出台,标志着对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将实施更为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其目的是为了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保护消费者权益,以及确保信用卡业务的健康发展。从公布之日起,这一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施,所有商业银行必须遵循其中的规定,进行信用卡业务的操作和管理。
主席刘明康在此次决定中扮演了关键角色,他的签字标志着这一决定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度。这项新的监管办法将对银行业信用卡业务产生深远影响,它旨在通过明确的规则,提升行业的透明度,防范潜在风险,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和优质的信用卡服务。